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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须知
来源: | 作者:慧致 | 发布时间: 2024-05-15 | 5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客户须知-上海慧致翻译公司

  在正式委托慧致翻译进行翻译工作之前,请您先阅读此文。一旦您委托慧致翻译为您提供翻译服务,将视您已阅读此文并接受其中的规定。

 

1.       委托方应保证拥有或已取得译稿的版权或翻译权,翻译方只对译文的准确性负责,不对资料中涉及政治、商业秘密等内容所产生的纠纷负责,对文件的来源、内容和用途不承担责任。翻译方除保留译文署名权外,其他权利由委托方所有和支配,翻译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对于技术资料,请您尽量提供背景资料及参考词汇,以便我们建立客户特殊词汇库。

 

3.       翻译是一项艰苦、复杂的脑力劳动,投入的时间和翻译质量往往成正比。如非加急件或特急件,请尽量给予我们充足的时间。

 

4.       交传口译请提前2天预定,同传口译须提前1周预定。

 

5.       如委托方对翻译方译稿持有异议,应在收到译稿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委托方默认译文内容的正确性。七日内翻译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根据客观情况免费修改,如有新增内容,则需酌情收费。

 

6.       公司不承接原文不清晰文件的翻译与非本公司翻译的译文的校对。总字数超过3000字的文件,了解全文内容把握资料难易度后,公司可以提供试译。

 

7.       如委托方在翻译过程中修改翻译原稿,委托方也须书面通知翻译方,并需适当延长交稿时间。对于已翻译部分,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翻译费用。如增加译稿,增加部分按原合同每千字计价,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

8.       委托方有责任尽可能向翻译方提供译稿的翻译辅助资料。翻译方应尽可能参照委托方原文格式和文字,对于排版中出现的不符合中外文格式或语法的内容,翻译方将通知委托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给予修正。对于原文本身有误的,原则上在提醒客户并获客户确认后方可修正。

9.       委托方应理解以下可能出现的情况:翻译中存在可译与不可译、两种语言中没有意义相同的两个词,以及各语言或同一语言中表达方式的无限多样性等问题,因而翻译总有偏失等现象。作为译者翻译方应该尽可能减少这种偏失,委托方不能因对某些词的择取而拒稿。任何与此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0.    如翻译方译稿出现严重翻译错误或漏译,或与原文意思相对或相反情况,委托方有权拒收稿件,要求翻译方退还预付款项。

11.    委托方如有特殊保密要求,须事先通知翻译方,双方可签订保密协议,以便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基于保密原因,无论委托方是否按期取稿,翻译方有权将逾期二十天未取的原稿和译稿予以销毁。稿件的销毁不影响客户支付全部译费。

12.    按委托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和时间进行联络失败时,翻译方不承担延误责任。

13.    因翻译方原因造成交稿延误时间,应按单价乘以超出天数的方式对委托方进行赔偿。

 

14.    委托方提出的任何退款或索赔金额规定于翻译方所收取的译费金额之内。

15.    双方任何一方于任务开始之前提出解除协议的,须向对方赔偿协议金额的30%作为违约款;任何一方于任务开始后提出解除协议的,除需向对方赔偿协议金额的30%作为违约款外,还应承担对方因此所产生的费用(总金额不超过本协议的译费金额)。

 

备注:请客户尽量提供电子版稿件。如果是书面原稿,需保持文字清晰;请尽量不要在翻译过程中更改原稿,这样会阻碍翻译流程。客户要求删减的通知到达时,欲删减的内容已经译完的情况下,我们将无法免收此笔费用;请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我们可在保证准确性的前提下更快更好地完成翻译服务。